不安排年休假须付3倍工资
14.08.2015 02:23
本文来源: 三秦网
记者昨天了解到, 陕西 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从8月15日到10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须付300%的工资。
《通知》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工会组织要监督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凡用人单位2014年没有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应当责令其在2015年安排补休或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同时,要监督用人单位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安排全体职工休2015年的年休假。
本报记者 张亮 实习生 陈轩
本文来源: 三秦网
14.08.2015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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