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工作的通知

02.12.2014  13:10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积极引导和推动我省绿色建筑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4〕699号)要求,现就我省做好2015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各城市绿色建筑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和《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积极做好宣传学习,主动指导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申报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评审标准》的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电子版请在陕西建设网节能与科技栏目中下载),不得弄虚作假。相关资质和证明等资料加盖公章后成册一并上报。   3.各城市对申报项目的资质性申报材料和申报书的真实性做好初审,合格后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连同申报书1式12份、工程项目总结报告1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长云  联系电话:029-87291273    附件: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