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陕建发〔2014〕349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建〔2012〕231号),经形式审查、确定初步计划、现场核查、召开专家评审会,研究决定,拟对“兴盛家园职工住宅楼”等11个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见附件),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刘长云 联系电话:8729345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