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统筹安排2013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任务
为落实全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征管改革持续深入,省局近期制订下发了《关于2013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我省征管工作实际,对2013年度三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
一是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在认真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将税源专业化管理力度大、成效显著单位的经验向全省进行推广;提炼符合全省征管实际、具有普适性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专业化,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防范机制下的专业化组合服务策略。
二是完善风险分析监控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风险分析、分类分级应对”的原则,修订完善《税收征管分析与风险监控暂行办法》,实现税收风险闭环管理与征管基本程序相融合;加快职能转换,逐步使各级国税机关成为管理实体,推动风险分析监控工作机构建设,合理分解风险应对工作职责,夯实纳税评估工作职能,发挥税务稽查在税收风险防控中的震慑作用;结合历年风险管理工作经验,对《税收征管分析与风险监控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组织开展2012年度风险分析应对工作任务,对风险指标的准确性和指向性进行鉴定,全面评价指标效用,评选全省优秀风险应对案例;探索订单式业务需求管理方式,为基层单位提供区域化、个性化风险分析指标,提升风险指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做好深化征管改革的基础准备工作。调查研究省、市两级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机构的组建以及基层征管组织机构调整工作情况;分类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骨干人才的培养锻炼,提高专业化技能;探索符合陕西国税实际的可量化的征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加大户籍清查力度,减少漏征漏管户,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的交接工作;积极推广网络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加强开票数据比对分析,完善系统预警功能,实现普通发票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