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15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及特点分析

25.03.2016  14:26

一、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情况

2015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4件,同比增长29%,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8件,同比增长15.9%。其中,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件,同比增长44.7%,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6件,同比增长65.4%。被申请人是县级政府的20件,占案件总数的16.1%。按照行政管理领域划分,受案情况如下表:

类  别

案 件 数

占案件总数比例

公  安

28

22.6%

劳动和社会保障

13

10.5%

土  地

16

12.9%

地  矿

3

2.4%

林  业

11

8.9%

城乡规划

10

8.1%

房屋征补(拆迁)

22

17.8%

工  商

5

4.0%

安  监

1

0.8%

物  价

1

0.8%

税  务

2

1.6%

药  监

6

4.8%

卫生计生

1

0.8%

其  他

5

4.0%

  (二)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事项情况

2015年,在全市行政复议申请中,申请事项主要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权、行政确认、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处理和行政不作为等。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4件,占案件总数的27.4%;行政强制案件5件,占案件总数的4.0%;行政征收案件8件,占案件总数的6.5%;行政许可案件7件,占案件总数的5.6%;行政确权案件27件,占案件总数的21.8%;行政确认案件4件,占案件总数的3.2%;信息公开案件14件,占案件总数的11.3%;投诉举报处理案件5件,占案件总数的4.0%;行政不作为案件8件,占案件总数的6.5%;其他案件12件,占案件总数的9.7%。

(三)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

  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8件,上期结转2件,审结83件。已审结的83件中,驳回10件,占案件总数的12.0%;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39件,占案件总数的47.0%;确认违法3件,占案件总数的3.6%;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9件,占案件总数的10.9%;责令履行职责5件,占案件总数的6.0%;调解1件,占案件总数的1.2%;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9件,占案件总数的10.9%;其他方式终止行政复议2件,占案件总数的2.4%;其他处理的5件,占案件总数的6.0%。

二、全市行政应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应诉案件受理情况

2015年,上期结转行政应诉案件3件,全市本期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14件,同比增长50.9%,其中,市政府应诉案件21件,同比增长52.4%。应诉机关是市政府的21件,占案件总数的17.9%;市政府部门的13件,占案件总数的11.1%;县级政府部门的40件,占案件总数的34.2%;县级政府的36件,占案件总数的30.8%。

按照行政管理领域划分,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如下表:

类  别

案 件 数

占案件总数比例

        公  安

8

6.8%

  劳动和社会保障

12

10.3%

        民  政

15

12.8%

        土  地

27

23.1%

地  矿

2

1.7%

        环  保

1

0.8%

农  业

1

0.8%

        林  业

7

3.6%

        水  利

1

5.9%

      城乡规划

7

3.6%

  房屋征补(拆迁)

19

16.2%

      不动产登记

4

3.4%

        工  商

2

1.7%

      交通运输

1

0.8%

      食品卫生

1

0.8%

        其  他

9

7.7%

(二)行政应诉案件审理情况

在117件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的34件,占案件总数的29.1%。在已审结的98件案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36件,占案件总数的36.7%;撤销的4件,占案件总数的4.1%,确认违法或无效的2件,占案件总数的2.0%,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的3件,占案件总数的3.1%。裁定驳回起诉的21件,占案件总数的21.5%;撤诉的20件,占案件总数的20.4%;调解的1件,占案件总数的1.0%,其他判决或裁定结果的共11件,占案件总数11.2%。

三、案件特点及情况分析

一是重视程度提高。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应诉工作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复议机关认真履责,强化宣传,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议工作者能够认真把好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有效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对待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提倡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维护司法独立,树立行政机关带头守法的好形象。

      二是案件数量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幅较大,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和司法制度的改革,2015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应讼案件同比分别增长29%、50.9%,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应讼案件同比分别增长44.7%、52.4%,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是涉及部门较多。行政管理类别及行政复议申请涉及部门范围扩大,与上年度相比,行政复议申请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不再集中于行政处罚、土地权属、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还包括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权、行政确认、举报投诉处理等各个方面。涉及的部门也不仅限于公安、土地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扩展至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林业、水利、工商、税务、交通运输和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

四是不规范作为案件上升。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和群众知晓率的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大幅上升趋势。个别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等答复不规范,有的电话答复无记录,有的因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置之不理,造成不必要的诉讼案件甚至是败诉。

五是司法改革效应显现。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我市多数行政应诉案件属异地管辖案件,由陕西铁路法院或者安康法院审理,这对我市行政应诉的结果和行政成本都有了较大的影响和改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二是狠抓行政复议及应诉队伍建设,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专兼职办案人员力量,强化培训,提升办案人员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及投诉举报处理进一步规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