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严重违法 可吊销营业执照

29.08.2015  01:52
核心提示: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上午,省工商局新《广告法》宣传贯彻培训会在西安举行,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就新《广告法》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上午,省工商局新《广告法》宣传贯彻培训会在 西安 举行,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就新《广告法》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记者了解到,新《广告法》细化了广告内容准则,广告活动规范,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促进广告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此次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有诸多亮点。

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服务代言。这意味着明星代言责利相当有了依据,明星代言应当“严于律己”。

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治理问题,明确规定广告内容虚假及内容引人误解均属于虚假广告,同时列明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为工商机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提供了法律武器。

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新法区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具体情节,对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如发布虚假广告,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设定了较重的法律责任。新法增加了行政处罚种类,加大打击力度,包括:增加了资格罚,对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增加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记入信用档案。

严格烟草广告发布。根据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需求,此次修法进一步规定禁止向社会公众发布烟草广告。以上立法规定,既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也兼顾了我国国情。

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为规范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也必须遵守《广告法》。针对垃圾邮件广告问题,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广告。弹出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停。

此外,新法还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本报记者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