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不力需弥补“五个不够”
李春元
近日,一场来势汹汹的雾霾让华北大部分地区再度遭遇“心肺之患”。环境保护部迅速派出6个督查组,奔赴京津冀8个城市,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中指出了五大问题:一是一些地区应急工作形式大于内容;二是应急机制仍不顺畅;三是部分涉及民生的应急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四是一些地区、企业应急响应仍然迟缓滞后;五是部分地区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强。
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分析了这五大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五个不够,即重视不够、尽责不够、宣传不够、参与不够、问责不够。
首先是重视不够。这是雾霾应急不利的最大根源。这个根源来自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已历时一年多,但在一些地方,始终没有把“防治”二字全面理解、贯彻,存在重治轻防的问题,在应急预防上投入的资金和精力十分有限。因此,各级政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预防工作,不仅要抓紧建立应急反应平台,全面做好源解析工作,还应让公众知道如何防、怎么防。
其次是尽责不够。从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到社会各界的相关负责人,在启动雾霾应急机制后,应各尽其责,而不是等闲视之、麻木不仁。但现实中,有些单位和责任人知责却不尽责,有责却不施责,有的成了应急信息的“肠梗阻”,有的成了失职渎职的南郭先生。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因害怕企业停产影响GDP,随意推迟启动应急机制、降低应急级别。
第三是宣传不够。应急机制分几级、有什么要求?政府启动雾霾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后,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做什么、企业应该怎么办、公众应该怎么配合和支持?诸如此类的法规要求、防范知识、行为指南,很多公众,甚至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不清楚。这说明,应急响应宣传还很不到位,没有深入人心。很多地方、单位,一提到宣传就只想到媒体,却忽视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厂矿企业和医院、学校等自身的优势,忽视了公益事业的内部学习和宣传。其实,社会各界如果发挥自身组织优势,搞好应急机制和相关知识的集中学习,往往更细致、全面,更能起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第四是参与不够。在很多城市,由于应急机制启动信息不够畅通,往往在应急启动两三天里,许多群众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因此,要启发和引导公众,使其明白启动应急机制是为了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一方面,政府要更广泛地建立、完善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传播机制;另一方面,作为公众,也要自发自觉地行动起来。
第五是问责不够。各级政府必须出台相关的问责机制,用激励和处罚措施保证应急机制各环节的有序运行。现实中,问责和处罚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雨过天晴后,问责和处罚就变成有规无问,形同虚设。这点必须纠正。从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层面说,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就要该撤的撤,该承担法律责任的,一律不能放过。从公众和企业层面说,该限行时一定限行,该限产时必须限产,该停工时必须停工,对应急响应规定置若罔闻的,要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李国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