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应急处置甘肃尾矿库泄露事件得到 环保部高度评价和中央环保资金支持
近日,环保部专门就我省应对甘肃尾矿库泄漏污染事件向省人民政府发来致谢信。随后,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7602万元,用于甘肃尾矿库泄露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015年11月23日,甘肃省陇星锑业有限公司尾矿泄漏,导致甘肃境内太石河严重锑污染,河水流经甘肃康县后进入我省略阳县境内西汉水流域,形成跨流域污染。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批示要求迅即应对,有效处置,随即,在环保部的科学指导下,省、市、县三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主动担当,全力应对,认真按照国家专家组提出的各项措施,以最大的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干部群众和全省环境应急力量不分昼夜,抢险救援,为四川省嘉陵江沿线城市供水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赢得时间和空间。经过连续奋战,截至目前,进入陕西的锑污染物浓度在西汉水、嘉陵江158公里流长的水体内得到拦截削减,我省西汉水、嘉陵江沿线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实现了嘉陵江出陕水质控制标准和环保部确定的应急抢险预期目标,取得了环境应急工作决定性胜利。
对于我省这次环境应急工作,环保部高度评价,专门向省人民政府致发感谢信,表达对我省三级政府及参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体人员的感谢。感谢信指出:陕西省用实际行动大幅削减了嘉陵江陕西段污染负荷,为保障下游饮水安全做出重要贡献,应急处置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这次污染事件的高效处置,体现了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挥,体现了省级环保、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的科学应对和协调配合,体现了沿河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迅速行动和高效执行,体现了全体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的勇于担当和无私奉献。
由于甘肃尾矿库泄露事件属于典型的跨流域区域的水污染事件,我们在全力开展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同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向环保部、财政部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随着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到位,将有力推进我省应急处置和后续的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及生态修复工作,最大限度消减污染物事故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