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立城市应急避难场所300个 可安置651万人

12.05.2015  13:33

  5月11日,记者从陕西省地震局获悉,目前,陕西省已建立应急避难场所300个,可紧急安置人员651.2万人。这些应急避难场所均设有各项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作为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十一五”期间,由陕西省政府投资,陕西省地震局承担建设了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五市六个应急避难场所示范项目建设。汶川地震后,陕西省政府提出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目标、要求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列入了汉中、宝鸡两市四个重灾县共六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近年来,全省各地利用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建成了一批应急避难场所和一些具有应急疏散功能的避险场地。         

  2014年,陕西省地震局、陕西省应急办等部门起草了《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地方标准,目前已经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专家审查。这个标准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分级、场址要求、功能区划分及布局、设施配置等要求。         

  另悉,全省目前依托陕西省消防总队成立了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并成立了2支省级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地质、矿山、危化品、森林防火等17支其他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这些救援队伍配备了生命探测仪等搜索装备、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查设备以及破拆、顶升、支援、照明、通讯、急救等专业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能在复杂环境中以最安全、最迅速的方式解救被困人员。 (记者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