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8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人力资源部等七部门通知精神,省物价局对此前公布的药品价格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公布废止部分药品价格文件。自今年6月1日起,《陕西省物价局公布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中所列文件一律废止。该目录之外的药品价格文件,凡不涉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的同时废止。具体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目录请登录陕西价格信息网查询。(记者:王向华)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