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六条措施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10月24日以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两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警大会,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
市检察院党组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法治延安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讨论发言、体会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两级院的领导干部认真研读决定原文,把握精神实质。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 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确保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延安建设中的正确方向。 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不断加强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坚持不懈地狠抓严格规范司法。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地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并有好的社会效果,坚决防止冤假错,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 加强与纪委的协作配合,努力 促进党纪与国法的无缝衔接。 积极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严格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承担起法治延安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 按照“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 通过专家讲座、英模报告、读书学习、理论研讨、体会交流,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庭审观摩,开展岗位练兵、文书展评、案件评查、业务竞赛、辩论比赛、能手评比等多种形式,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作者: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潘振洲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