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做到“十个必须”,即必须依法实行渣土运输特许经营管理、必须将建筑渣土运输纳入施工招投标管理、必须依法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必须加强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必须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改装、必须建立完善渣土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必须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必须规范建筑渣土处置价格、必须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管理、必须强化联合执法。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明确建筑渣土运输特许经营单位准入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特许经营企业,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资格,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一律不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处理活动。同时,要健全渣土运输准入退出机制,及时清出违规企业。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房屋拆迁、园林绿化等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工程所在地环卫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取得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处置。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工地内的车行道进行硬化,设置封闭围挡、车辆冲洗设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内的保洁作业。建设、城管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定期调看工地视频监控记录,对发现的渣土车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问题进行查处。建设工地出入口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渣土车出入情况进行监控。渣土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并纳入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实现对运输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要逐步将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数字城管平台,并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与城市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信息共享,搭建联合执法监管平台。
各地要限期完成不具备全密闭运输条件渣土车的密闭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完不成改造的车辆,相关主管部门应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资格。特许经营企业新购置的车辆,必须达到密闭标准,否则不予办理渣土准运证。各市要统一渣土车外观,做到外观醒目、标识明晰、放大号容易辨别。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渣土运输专用号段,加装城建号牌、顶灯等。各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会同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规划建设与城市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渣土专用消纳场,解决渣土倾倒难的问题。所有渣土运输企业要将建筑渣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严禁乱倒。加强渣土消纳场管理,采取篷盖、绿化等措施对渣土进行覆盖,防止产生扬尘。各地要建立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渣土运输过程中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条件的市要组建渣土运输综合执法队伍,采取设置固定检查站、流动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黑渣土车”和存在超限、超载、涉牌涉证、撒漏乱倒、逆行、闯禁行、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