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建规局组织召开扬尘治理建设项目法人代表约谈会

09.03.2016  08:09
  近日,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组织召开扬尘治理建设项目法人代表约谈会,与市环保局集中对该市11个扬尘治理最差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进行了集体约谈,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锦辉,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鳌出席会议,并就如何持续推进该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城区扬尘污染等工作做出指示要求。市规划局副局长霍兆宁主持会议,并通报了近期建设项目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情况,市质安站、市执法支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杨锦辉局长严肃指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是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方法人代表和相关监管单位人员要在思想上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当前开展的市区在建项目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责必追,积极按照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夯实主体责任、对违规行为采取严管重罚,多措并举,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中出现的企业违法违规状况得到根治。他在讲话中强调,“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事关民心民生的大事,是必须要办、必须要办好的事情,不是拖一拖、缓一缓就可以过去的事情”。对11个扬尘治理最差建设项目,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使其责任主体彻底认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讲话中,市环保局局长王海鳌要求各监管部门和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有效地提升环境执法的威慑力,积极改善该市大气环境质量。他表示,市环保局将与市规划局等职能部门积极行动,严格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建筑项目做到“三有四无”,即有控尘方案、有控尘设备、有监管人员,无黄土裸露、无泥土抛撒、无尘土飞扬、无现场搅拌。   当天会议提出,在下一步集中整治行动中,对在检查、巡查和督查中发现的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一律立即停工整改,限3至5日内整改到位,整改后要经监管、执法机构复查合格方可复工,凡是违法建设的项目必须完善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并补齐基本建设手续后方可复工。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逃避检查、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项目,各监管部门和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严管重罚,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扬尘治理检查结果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评奖创优和市场准入等挂钩,实施一票否决,切实做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会后,11家建设项目责任主体法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尽快按照标准整改到位,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为做好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贡献。(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