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13.04.2016 06:4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全省农资商品质量抽检相关工作,有序推动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
抽检工作从4月1日开始,10月31日前完成。抽检范围为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交易市场,抽检内容突出肥料质量、农药质量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其它农资商品质量,抽检重点是农民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列入本地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其经营者,非农资主产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生产的钾肥、磷肥、复合肥等肥料。
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检工作,精心部署安排,严密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抽检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严格执行农资商品质量检验标准、检验程序、检验规程和有关制度,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不断提升抽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采购相关要求,选取依法设立、具备检验资质、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要求开展工作。
省工商局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随机抽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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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6 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