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张炳淳副局长带队对高陵环保局2014年综合目标进行考核

30.01.2015  11:48


1月27日上午,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炳淳带队一行6人对我局201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高陵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张局长做了动员讲话,随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志海对全年工作做了详细汇报。2014年全县提前40天完成39台燃煤锅炉拆改,超额完成市级拆改任务31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在各镇街(管委会)、园区管委会成立了11个基层环保所,不断提升治污减霾工作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工作水平。四项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县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到223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2天。泾河入渭断面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值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1.56%,氨氮平均浓度值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77%。渭河出境断面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值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4.68%,氨氮平均浓度值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0.40%。

张局长听取汇报后,对高陵县环保局2014年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高陵县环保局在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的考验面前,全体领导班子迎难而上,带领全局干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别是镇街环保所的设立,为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进行了很好的探索。最后考核组按照有关程序对高陵县环保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群众路线教育满意度及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民主测评并与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