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召开关于征求《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改意见专题座谈会,邀请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内容,并根据《立法法》,对《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逐款、逐项研读分析。与会人员根据提前在本单位、本部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对法律的理解掌握,对征求意见稿里立法权限和范围、立法计划的编制和法规草案的起草、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法规的报经批准公布等章节提出修改意见,为推动立法工作在该市有序开展作出贡献。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金台区作为宝鸡市重要市辖区,积极配合市人大,为地方立法尽智献力责无旁贷。为开好此次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提前向全区各司法机关、部门转发了《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分析研究,确保提出的修改意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