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我省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17.03.2017  04:50

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政府司法局:
  2016年,我省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广大顾问律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要求,积极与服务代表保持密切工作联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服务方式,为代表依法履行质询、询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和对法律、法规修改等职责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受到代表们的普遍欢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了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为新补选的人大代表和部分工作变动的人大代表调整选配了法律顾问律师,对服务不到位、代表满意度差的顾问律师进行了调整更换,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位代表充分听取顾问律师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履行代表职责,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有力地推进了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2017年1月15日在西安召开。为了继续做好大会期间以及日常的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

  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本代表团各位代表依法行使职责,认真审议大会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及时引导各位代表积极主动地与选配的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工作联系,就代表本人拟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思路和法律政策依据等重要内容,征求顾问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提交的议案、建议内容合乎客观实际,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观点客观中肯,能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二、顾问律师要优质高效地提供规范服务。

  各市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尽快组织动员本市、本所担任人大代表法律顾问的律师,对大会期间的法律顾问工作做出针对性安排部署。要采取业务培训、团队化服务等形式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主动地与所在市人大常委会取得联系,采取组织综合性的律师法律服务团进驻“两会”等形式,全程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服务。要严格要求顾问律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明各项工作纪律,主动联系人大代表,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两会”期间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三落实”,日常法律顾问工作不断线。要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顾问律师的服务状况要进行跟踪考评,对代表满意度差的顾问律师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服务取得实效。
  三、总结宣传法律顾问工作。

  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工作是我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各位人大代表和顾问律师要及时向各级人大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反馈工作情况和信息。各级人大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先进,推广典型,深入开展工作宣传,共同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