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三年再新建450所公办幼儿园

11.11.2014  08:33
 

  11月6日,备受关注的《陕西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2014年至2016年,我省将在原有6356所幼儿园的基础上,再新建450所公办幼儿园。到2016年公办幼儿园数量将占总数的50%。 

  自2011年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省新增幼儿园2428所,幼儿园总数达到6356所。其中新增公办幼儿园1047所,公办幼儿园总数达1758所,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64%,“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但与此同时,学前教育还面临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大班额”现象比较突出,幼儿教师数量短缺、整体素质不高,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学前教育运行保障、监督管理机制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 

  2014年到2016年,省政府重点支持在城市新区、县城、重点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450所幼儿园,每年各建150所。力争至2016年,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到2016年,全省初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逐步提高学前一年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达到每生每年1150元,2015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省政府将以市、县、区为单位,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县城以上城区和城市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人口密集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乡镇中心幼儿园空白点、留守儿童集中地区以及农村新型社区幼儿园的配建补建工作,倾斜支持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学前教育资源缺口较大的县(市、区)。研究制定鼓励扶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可采取企办幼儿园移交政府、按公办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2015年年底前,各地城镇小区要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同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分类治理无证办园,对规模小、条件差、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关停,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记者:郭妍)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