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市级单位考核办法

15.05.2017  15:02
  本网讯 为有效治理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治霾工作批示精神,以及《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并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办法》指出,考核将采取季通报、半年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半年和年终考核,省住建厅将组成考核组逐地进行评比打分,排出名次,选择排名前3位的地市(县、区)形成经验材料,排名后3位的地市(县、区)形成整改材料,一并在陕西建设网予以公开。   同时,省住建厅还将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即通过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工作部署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文件资料、走访调查基层单位及企业有关人员、实地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整治等方式,根据各地工作情况,按照《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表》划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的检查办法,排定检查名次。   《办法》明确,考核优秀的单位,将由省住建厅给予通报表彰;半年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省住建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主管局长,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半年和年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省住建厅将上报省委省政府。   据悉,省住建厅将把年终考核结果与各地年终相关考核评比挂钩,并呈报各地市委、市政府。其中,将对重大扬尘污染、被住建部通报批评、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地市(县、区)实行一票否决。(马璇)             责任编辑/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