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一男子扰乱村委会换届选举 其女咬伤民警被拘
16.08.2016 12:07
本文来源: 华商网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涉案女子因咬伤执勤民警被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4月30日9时许,长安区黄良街办某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子午派出所民警及辅警到选举现场维护秩序。
在选举过程中,该村候选人王某东(男,另案行政处理)扰乱选举现场秩序,民警将王某东依法带离现场时,王某东的妻子(另案处理)及被告人王某某(系王某东之女)等人阻拦民警带离王某东,并同民警发生厮扯。厮扯中,王某某等人抓伤、咬伤民警及辅警数人,导致民警未能将王某东现场带离。事发后,王某某逃离现场。2015年5月11日,公安机关对王某某上网追逃。经过警方做工作,王某某于2016年1月21日在王某东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后王某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取保候审。
法院认为,王某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多名工作人员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相关法律,王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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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2016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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