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作为县级人大的三项重要职权之一,对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的依法正常进行有着重大作用,本届以来,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努力创新工作理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继承好的监督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相继出台新的举措,使监督链条更加严谨缜密、公正规范。
近年来,该县陆续出台了《扶风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实施办法》、《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临案听审暂行办法》、《扶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等。在传统的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等监督形式的基础上有效运用了代表约见、个案监督等监督形式,增加了代表反映民情的渠道,让代表唱主角,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作用;把法院的审判活动、检察院的公诉活动纳入监督视野,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政参政渠道,对规范司法活动、提高司法能力,对于促进阳光司法、民主司法有重要意义;首次提出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时、动态性监督,加强了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真正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预算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监督新机制,推进预算决算公开,规范财政支出结构,真正为老百姓管好“钱袋子”。通过以上办法的实施,实现了一般监督与刚性监督的结合,常规监督和实时监督的结合,激活了监督工作,展现了工作成效,为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打下牢固基础。
(孙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