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水产店17批次鱼检出违禁物
昨日,记者从 陕西 省食药监局获悉,近日我省13家水产品销售门店被抽检出违禁物。其中, 西安 5家涉事店铺被罚没整改。
西安5家涉事店铺被罚没整改
据了解,2015年6月,省食药监局收到总局全国水产品监督抽检中西安5家门店销售的5批、铜川2家门店销售的3批和渭南3家门店销售的5批水产品不合格报告,遂责成西安、铜川和渭南市食药监局查处。
西安市莲湖区方欣食品有限公司炭市街副食品市场分公司1层C区18号门店刘邦良销售的桂鱼检出禁止添加孔雀石绿成份。经查2015年5月25日当事人购进的不合格桂鱼36.7斤,已全部销售。罚没其26069.25元,并责令改正。
西安市未央区林文英水产批发商行销售的鲶鱼检出禁止添加孔雀石绿成份。经查2015年5月23日该商行从一钓鱼者处购进鲶鱼20斤,2015年6月25日,全部售完。罚没其3120元,并责令改正。
西安市新城区东站路68号盛秦胡家庙海鲜市场4区北排7号林国华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查2015年5月26日,其从新城区西一路77号知渔海鲜市场一层C06号蔡氏海产品经销商行购进, 6月25日,已全部售完。罚没其3120元,并责令改正。
西安市新城区蔡氏海产品经销商行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查2015年5月27日当事人购进不合格石斑鱼共计18公斤,已全部销售。罚没10072元。
西安市新城区一恒海产品商行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查2015年5月27日当事人购进不合格石斑鱼共计22.5公斤,已全部销售。罚没其10000元,并责令改正。
渭南一涉事项目被取缔一鱼店关停
渭南市高新区小平调料店销售的不合格水产品鲤鱼、黑鱼、鲈鱼系2015年5月26日从临渭区罗营活鱼销售部购进,但未能提供相应的进货凭证,销售情况亦无法核实。依法对该店作出5000元罚款,活鱼经营项目予以取缔。
渭南临渭区北路农贸市场德祥鲜鱼店鱼池内发现4条鲶鱼,共13.8斤,每次采购3-4条鲶鱼。对扣押的13.8斤鲶鱼进行销毁处理,并对该店给予罚款2000元。6月26日关门停业。
洋洋活鲜鱼店被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铜川两海产商行被罚没整改
2015年6月,省食药局收到总局全国水产品监督抽检中铜川新区盛邦海产商行销售的中华鲟和黑江团分别检出土霉素和呋喃西林代谢物、铜川华茂海产品商行销售的鲈鱼检出恩诺沙星成份报告后,责成铜川市局即下达全面停止销售、督促尽全力召回不合格水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2015年5月24日铜川新区盛邦海产商行分别购进不合格黑江团(淡水)47.8斤和中华鲟(淡水)58.6斤,已全部销售。华铜川华茂海产品商行购进不合格鲈鱼40斤,已全部销售。罚没31830.4元、2680元,并责令改正。
宝鸡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1月12日,宝鸡市食药监局通报2016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宝鸡市金台区毛家公社大食堂购进的芹菜、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新宴友鱼店销售的鲶鱼和黑鱼、赵世明销售的黑鱼、三星鲜活鱼店销售的鲈鱼,检出有毒有害物。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药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不合格的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涉及不合格产品的企业采取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本报记者 唐明军 张亮 郑伊琛 见习记者 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