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召开全市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会议 严打欺商扰商
华商报讯(记者雷婧)昨日上午,西安市政府召开全市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市长上官吉庆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牢固树立“抓投资就要抓环境,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聚焦问题、依法整治,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构建公平、公正、法治的投资发展环境,为加快“品质西安”建设、实现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对《西安市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西安市影响投资环境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了说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区、经开区作了表态发言。
上官吉庆在讲话中指出,投资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抓投资就要抓环境,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促进全市投资环境大改善、大提升,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上官吉庆强调,要聚焦问题、依法整治,针对目前存在的法治意识淡漠、配套服务不优等问题,狠下功夫、系统治理,努力从根本上改善西安的投资发展环境。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厉打击欺商扰商的不法分子,严肃查办个别党员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着力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叫响“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注重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大力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社会氛围。
上官吉庆强调,要把投资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强化督查,健全考核机制,形成“不抓投资环境是失职、抓不好投资环境是不称职”的工作导向,为经济发展提供铁的纪律保证。
西安警方即日起开展打击破坏投资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打击强迫交易等5种犯罪
华商报讯(记者 卿荣波)如果你遭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以及被辱骂和恐吓,现在,就可以拿起手中的电话向警方举报了。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投资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稳投资促发展,即日起,西安市公安局决定开展打击破坏投资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此次打击破坏投资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犯罪。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查处。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安机关将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查处。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查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公安机关将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查处。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妨害公务罪。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查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其他破坏投资环境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予以查处。对于实施了破坏投资环境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西安市公安局及各分县局请市民及相关单位积极举报破坏投资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保密,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因涉嫌破坏投资环境违法犯罪被立案追逃的嫌疑人立即投案自首,否则将依法从重处理。
编辑: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