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咸阳中院为中小学上好法治课

02.03.2016  09:34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各中小学迎来了新学期开学,同学们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集体收看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仲屹为大家讲授的“开学第一课——法治伴我行”法治教育课。

        为了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成长,营造社会、学校、家庭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氛围,咸阳中院联合市教育局为同学们精心准备了“开学第一课——法治伴我行”法治教育,并在彩虹中学向同学们进行了授课。

        在法治课上,刘仲屹通过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从什么是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的自我保护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做了一场生动、活泼却又发人深省的法治讲座。刘仲屹告诫同学们要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据了解,此次公开课是咸阳中院首次通过电视节目向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咸阳中院关心青少年成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创新了法治教育形式,拓展了教育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