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近年来,我省各地在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过程中探索总结出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陕西省社区教育网站”平台功能,及时互通社区教育信息,共享社区教育成果,加快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和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我省社区教育信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员队伍的意义
建立社区教育信息员队伍是做好社区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和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我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成立,社区教育步入规范化、精细化、广泛化发展阶段,不仅需要大量热心社区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也需要一批熟悉社区教育发展政策、时刻跟进社区教育活动、及时掌握社区教育信息的宣传队伍。社区教育信息员承担着社区教育信息采集、传递、交流和宣传的任务,是进一步加强各地区社区教育工作的交流互动、成果推广,提高社区教育服务质量,促进我省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信息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者的职业操守,热爱社区教育工作。
2.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新闻洞察力、摄影及视频编辑能力与新闻策划能力。熟练掌握电子文本编辑与电子邮件收发的信息技术。
3.能够实事求是,深入社区调查,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地完成整理社区教育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及时浏览国家、省、市、县等相关的社区教育网站,搜集与挖掘最新课程资源、教学经验、教育政策等内容,为社区教育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紧密关注我省社区教育网站的最新动态与发展;了解网站中每个栏目板块的意图与要求;主动负责向网站投稿与对外宣传工作。
3.认真采集、编撰和上报社区教育各类信息,结合实际,撰写社区教育相关理论文章。
四、相关要求
1 .推荐名额。 各市(区)教育局、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含街道、社区)推荐1-2名,推荐人选请认真填写《陕西省社区教育工作信息员登记表》(附件1)。
2 .汇总上报。 各市(区)教育局按照《陕西省社区教育工作信息员汇总表》(附件2)的要求,对本辖区内信息员进行汇总后,连同各信息员原始登记表一并上报。
3 .稿件要求。 稿件内容要反映各级政府部门、社区教育机构及其他机构开展的以社区教育工作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为主题的大型活动,或者科研动态、创新工作模式、特色项目、常规教学工作中的亮点特色等,体例不限,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题材新颖、真实及时、突出重点、文字精炼,格式规范,数据可靠,图文并茂。
4 .稿件投送。 投送的稿件按照《陕西省社区教育稿件表》(附件3)要求,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电子信箱。
5 .报送时间。 各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遴选和推荐社区教育工作信息员,并于2016年5月12日前,将信息员登记表和汇总表报送至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 焱 黄镜源 029—890558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邮政编码:710119。
附件:1. 陕西省社区教育工作信息员登记表.doc
2. 陕西省社区教育工作信息员汇总表.doc
3. 陕西省社区教育稿件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