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厅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对义务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指导,省教育厅决定,建立省级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组,专家人选从全省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类别和条件
专家类别 : 学科课程教学、中小学德育、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义务教育政策研究、家庭教育。
推荐范围 : 省内相关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教育服务部门、中小学校长及优秀教师。
推荐条件 :
(一)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声誉。
(二)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实际,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基础教育教学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好写作水平和沟通交流能力。
(三)工作认真负责,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深入基层教学一线并指导当地教育教学管理咨询等工作。
(四)曾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表彰,荣获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称号优先推荐。
二、入选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对我省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优先参与我省义务教育改革的相关工作和会议,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有关方面的研讨会;
(三)接受陕西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工作安排,保证每学年有1-2周的时间参与下乡巡回检查和指导工作;
(四)定期就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德育、学校管理等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主动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和实践能力,保证能够面向基层高质量的完成有关义务教育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三、推荐人选方式及人数
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推荐。
推荐人数:西安30人,宝鸡、咸阳、渭南各20人,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各15人,铜川、杨凌各10人,石油普教中心、韩城、神木、府谷各5人,厅属学校各3人。
高等院校选择本单位与基础教育有关的优势学科专家推荐,每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有关要求
(一)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组是提高义务段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以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措施。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专家遴选推荐工作。
(二)遴选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组织评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拟入选陕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专家库的成员需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入选后,推荐单位要保障其参与全省义务教育相关工作的时间。
(三)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17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陕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教育厅基教一处,同时报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四)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公布入选专家名单,颁发聘书。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妮 029—886689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邮编:710061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申报表
2. 陕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指导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