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翔县教育体育局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运管所联合开展了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活动。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彻底整治了校车安全隐患,确保了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按照“集团运营,规范管理,夯实责任,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校车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彻底整治安全隐患,全员、全程、全面抓好校车安全工作。
一是健全机构,夯实责任。 该县建立由19个部门(单位)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坚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问题,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了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和合力。并及时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夯实校车运行、管理、乘坐等安全责任。
二是创新机制,强化管理。 制订下发了《凤翔县校车服务方案》和《凤翔县校车安全管理细则》,建立了校车准入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以校车公司为主体的校车运营机制,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实行奖补机制。严格了校车审批使用许可、驾驶人资格审查,实现了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突出教育,加强防范。 以提高安全意识为重点,严格要求校车公司、和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常识培训和教育,对相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在出车前进行一次安全警示,强化了安全意识。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了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查改结合,确保安全。 严格加强对校车安全的监督检查,坚持“学校周查、教委月查、县上联合督查”的工作要求,每学期初,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校车公司建立了校车运行监控平台,对运行的校车进行实时监控,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也将校车安全检查与自身业务工作相结合,不定期对校车进行随机路查,发现问题,现场纠正,严管重罚,确保了校车运行安全。(文/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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