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05.01.2016  09:50

        2015年12月29日,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的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是为了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工作部门局长、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前法律 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的暂缓提请任命,不参加考试的不予提请任命。

      拟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的8名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

 

      (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