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货车上高速不再计重收费 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08.08.2019  14:10

  (原标题:三部门:货车上高速不再计重收费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新华社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取车辆通行费。记者7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任务之一。新修订的车型分类标准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并明确了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通知明确,加快货车车型分类调整工作,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通知要求,对六轴以上货车,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收费系数,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用。

  根据通知,为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在今年调整货车通行费费率过程中,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财政部门完成收费标准初步审核之后,及时报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分析研究,强化对各地相关工作的指导。

  通知明确,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鼓励货车运输流量流向等特征明显、差异较大的省份,探索分路段、分时段、分行驶方向、分特定出入口等差异化收费,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

  有问必答

  问题1:为什么要调整计费方式?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

  “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吴德金说。

  问题2:按照车(轴)型收费对不同装载情况的车辆是否公平?

  吴德金表示,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在合法装载前提下,同一轴型的货车,无论载货多少,对公路资源的占用都是一样的,按统一标准收取通行费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有利于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和运输效率。此外,吴德金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问题3:所有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有调整吗?

  交通运输部6月初发布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且车长小于6米,并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同时,明确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实施后,所有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都不需要调整。”吴德金说,修订该标准,意在进一步统一、规范和完善全国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收费公路费率体系,提升通行效率和收费公路服务水平。

  据介绍,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目前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低于原收费标准。

  “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将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吴德金说。

  吴德金表示,目前各地正在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进行升级改造,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测算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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