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政协召开主席会议 传达全国政协会议精神

18.09.2015  11:35

    9月17日上午,省政协主席马中平主持召开省十一届政协第三十七次主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郑小明、刘新文、李晓东、梁凤民、冯月菊、千军昌和秘书长姚增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印发《2015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的通知。会议指出,中办国办印发《2015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既是对上半年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总结,也是对今后工作的再部署和再强调,体现了中央一以贯之抓“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不断提高认识、增强自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切实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带头者和践行者。

    会议研究了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安排意见及陕西省政协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决定10月在西安召开第十七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我省制定“十三五”规划进行专题议政协商,会期两天。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提交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记者 敬泽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