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16.05.2016  04:45
 

                      陕财办采资函〔2016〕14号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 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 124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做好陕西省政府采购工作,我厅政府采购与资产处经研究,计划于2016年6月至7月下旬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1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情况以及2015年度代理机构联动检查工作情况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18、19、20号部令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讲解。

  二、培训对象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拟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可在陕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栏中查询。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培训。

(二)各单位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电子版报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资产处邮箱。为保证培训质量,政府采购与资产处将根据报名人数安排培训,培训规模有所控制,请在规定时间报名。

(三)初次培训人员和已持证人员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分别取得《陕西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证书》和相应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本次培训以自愿为原则,费用自理,由各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由联络员统一负责报名培训等有关事宜。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

1.政府采购与资产处 柴老师 029-87611715;

2.政府采购与资产处 张老师 029-87610844;

3.报名邮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邮件名称格式:代理机构名称+报名回执。

附件: 报名回执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