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完成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各地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
近年来,我省通过“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完成了20余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5年评估总结和2016年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4号),为做好2016、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工作,确保2017年底完成全省近40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提升工程取得实效
1. 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已成立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负责组织管理具体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应设专职联络人。要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做好全员培训。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全体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2. 保障落实经费。 利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重点解决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部分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在省级专项培训经费中统筹解决。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安排专项经费,解决本地非乡村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资源开发和能力测评等工作。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3. 开展能力测评。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是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按照“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的原则,开展诊断测评、培训测评,探索实施发展测评。通过建立三位一体的测评,特别是利用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帮助教师了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程度,科学评价能力发展水平。
4. 做好监管评估。 各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评估监管。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地要通过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教研氛围。通过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等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二、摸清家底,精心实施2016-2017两年的能力提升工程
要围绕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模式、扎实做好能力测评、深入推进实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1. 科学做好工程实施规划。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将乡村教师作为培训重点,在确保完成国家、省级培训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积极筹措经费,扩大教师培训规模,确保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总数的25%,扩大区域覆盖范围。
2. 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训。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均采取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自主选学与能力提升整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等混合式培训方式。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创新、完善线上研修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确保教师学用结合。要参照《送教下乡培训指南》,加大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学校的送教下乡培训力度,为乡村教师提供持续现场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常态化的校本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丰富研修主题,通过集体备课、观课磨课、课题研修等方式,促进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切实发挥校本研修的基础作用。各培训机构要将为教师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灵活、开放、专业的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3. 全力做好能力测评。 所有参训教师,都要参加诊断测评,主要采取网上自测方式。诊断测评旨在帮助教师找准能力发展短板,确定学习目标,为教师有效选学提供依据。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做好对中小学校实施测评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要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实际,明确需求、完善方案,做好参训教师诊断测评和培训测评的服务及相关组织工作,确保教师有效选学。
4. 深入推进创新实验区建设。 各市、县(区)要以创新实验区建设为抓手,进行综合创新,深入推进“培训—测评—应用”工作,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机制。要遴选一批县区网络研修社区和中小学校,建立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2014—2015年,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自动纳入省级实验区(社区、示范校)候选名单。各地要做好实验区经验的推广宣传工作,通过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进行成果展示交流等方式,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引领各地各校进行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5. 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 各市、县(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能力提升工程宣传力度,对工程实施中的良好成效、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重点宣传推广。通过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一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
请各市于4月15日前将能力提升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报送至省执行办。
省执行办联系人:李小莉、王晓宇;电话:029—62396011(兼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3号省电化教育馆;邮编:710016。
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张科浦;电话:029—88668692(兼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16、2017年实施方案提纲
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机构情况(包括分管领导、主管科室、执行办设置情况等);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基本情况(包括已参加培训人数、未参加培训人数);
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区(县)级培训规划;
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市、县相关制度建设;
五、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建设情况;
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区(县)级培训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