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咸阳市教育局实行“四抓”强力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
一是落实人员抓管理。 学籍管理是一项繁杂而重要的工作,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配备专职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学籍核准制度、数据上报制度、信息保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学籍管理工作质量。
二是突出核心抓管理。 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一人一号”,由教育部统一分配。各县市区和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和相关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对学籍档案信息的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工作进行严格把关,切实落实学籍管理“籍随人走”的规定,禁止“人籍不符”现象发生。
三是规范程序抓管理。 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及时做好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转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及学籍建立严格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及学籍建立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不得为违规招生建立学籍。学生学籍变更及异动处理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要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义务段学籍异动由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校要定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具体时间由县市区确定。义务段不得擅自留级,休学须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坚决禁止以休学名义的留级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四是强化服务抓管理。 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学籍管理人员要本着以生为本、服务家长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向家长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相关要求和需提供的材料,切实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避免反复折腾,树立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黄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