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启动城市治理问责机制

22.03.2016  09:54

  为推动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根据《西安市行政问责办法》,结合新城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新城区城市治理专项工作问责办法》,对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行政职责,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行政工作人员,根据问责程序,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停职检查等处理。该办法已经3月17日新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当即启动。

  《问责办法》启动当天,西一路、中山门、解放门、长乐西路、胡家庙、太华路6个街办因未按照时限完成前期治理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街办主要领导受到新城区监察局局长约谈。同时,区监察局会同区城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问题现场向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执法队长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通讯员 张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