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基层环保应有新姿态

06.09.2015  11:16

 

  ◆沃飞

 

  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环保部门要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新常态下,基层环保人又该呈现怎样的新姿态?作为一名经常参与一线检查的督察执法人员,笔者对此进行了思考。

 

  新常态下环保工作要有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今年实施的新环保法,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新常态下,环保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也面临着更大的机遇。

 

  长期以来,环保人一直奋斗在最苦、最累、最危险的地方,却经常得不到理解。环境保护涉及到经济发展,涉及到地方政府的综合决策,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但是当环境污染问题出现时,公众往往先埋怨的是环保部门。当公众发现河流污染时,首先叫板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当一些招商引资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时,环保部门往往没有发言权,常常被看作绊脚石,或者被作为政府环保工作不力的挡箭牌。

 

  新常态下,党和国家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新《环境保护法》明确强化了政府责任。新常态下,环保工作也应该上升到新高度,环保人要以对一方水土、一地百姓负责的态度,更加积极、更加坚定地行使好自己的职能。

 

  新常态下环保能力要有新提高

 

  当前,多数地方基层环保力量薄弱,区县一级环境监察队伍人员少、素质低、装备差,专业骨干十分缺乏。比如,浙江长兴某环保分局包括驾驶员在内共有6个人,监管对象有约300家企业;南京某区环保局监管数百家企业,只有4辆执法和监测车辆,真正一线执法人员只有十来人且专业骨干极少。新常态下,必须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

 

  一方面,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开展,环保能力建设重心要向基层下移。要在工作指导、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等各方面给予基层环保更多投入,避免形成监管能力两级分化。

 

  另一方面,要理顺现有体制机制,集中现有力量做好工作。很多时候基层环保部门扮演了太多角色,往往造成职能混乱、责任不明。要理顺体制机制,把该做的工作做好,把本不属于环保的职能分出去。在目前环保人员无法大幅增加的前提下,必须想办法提高环保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环保队伍力量。

 

  新常态下工作思路要有新变化

 

  目前,环保受到热关注,环保人则要冷思考。尤其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应该正视和解决基层环保所面临的问题,适时反思和适当调整环保工作理念和模式。

 

  监管模式要创新。守法成本低,必然导致执法成本高。要改变猫捉老鼠式监管,适当采取抽查等方式,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要改变各扫门前雪式的属地环境管理模式,实行协同联动监管,以应对污染范围广、持续久、程度高的区域性、流域性环境污染。

 

  工作理念要务实。环保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比如,危险废物管理越来越严,但是基层环保处置能力跟不上;总量减排工程建设快速推进,但地方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泥处置缺少出路、脱硫脱硝设备供应和维护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等。对这些问题,需要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加以解决。

 

  新常态下需要更坚定的信仰

 

  新形势下,环保部门失职渎职风险增高。在一些地方,一些基层环保人员被追责,环保成为“高危行业”。在一些地方,环境保护懒政、怠政、不作为暗流涌动。

 

  新常态下,只有坚持更坚定的信仰,环保事业才能持久开展下去。环保人要意识到,自己是碧水蓝天净土的守卫者,一定要有对党和人民以及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踏踏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