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印发新版抗旱应急预案为科学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奠定基础
26.11.2014 10:03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新预案紧密结合宝鸡市情,充分体现民生为本的要求,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重点协调粮食生产安全和民生工业用水,把连续无雨日数、农田水分盈缺值、受旱面积、人饮困难和宝鸡城市缺水率、河道来水量、地下水深埋下降值等干旱指标,作为判断旱情、划分旱灾等级的重要依据,更具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新预案根据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旱灾分为Ⅳ级(轻度)干旱、Ⅲ级(中度)干旱、Ⅱ级(重大)干旱、Ⅰ级(特大)干旱灾害四个等级,详细划分了各级干旱灾害的量化标准,明确了各级干旱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新预案规定,各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要负责建立完善旱情监测体系,重点监测天气、雨情、土壤墒情等情况,特大干旱实行日报告制度,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分别为3日、5日、10日报告一次。
新预案明确要求,在应急响应启动后,该市抗旱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要按照响应级别严格落实保障受灾地区人畜饮水、增加抗旱投入等应急措施,特别是将保障干旱地区群众饮水困难列为首要任务,各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掌握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拉水送水等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要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保证粮食生产基本稳定。
新预案的出台,为有效做好干旱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促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宝鸡市水利局)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6.11.2014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