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社局:新生儿6个月内参保可享城镇居民医保

22.01.2015  20:35

    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日前,央视报道了有的城市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待遇享受的“空档期”。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西安不存在这种情况。

  据悉,西安市2012年出台文件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规定“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文件明确,201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只要在6个月内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该新生儿就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不存在所谓的“空档期”。

  为新生儿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须由家人携带2寸母子合照的彩照、户口簿及复印件、户口簿上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2015年,西安市新生儿参保缴费金额为: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