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0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陕西省中医医院旧楼综合改造项目 | 西安市西华门4号,陕西省中医医院院内 | 陕西省中医医院 | 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中医医院院内,项目不新增土地,不实施基础土方施工,只对旧楼(北大楼、塔楼、东大楼)进行改造装修。新增建筑面积1250m2,主要增加在塔楼顶部两层和东大楼地下一层。 (1)改造旧楼外墙; (2)对旧楼内部进行装修,将供暖制冷改为中央空调提供;同时对旧楼内部设置科室位置进行优化调整,扩大医生办公区域; (3)为医院职工增设地下食堂; (4)对旧楼塔楼顶部结构进行修改,增建文献所。 | 本次改造项目主要增加职工食堂污染、文献所污染,主要污染及措施: (1)食堂餐饮油烟:职工食堂应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厨房油烟经竖向专用烟道引出屋顶集中排放。 (2)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隔油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医院现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风机、水泵和油烟净化器,项目将新增的噪声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同时采用隔声、减震措施,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废:本改造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做安全填埋,生活垃圾应设置加盖垃圾箱收集,日产日清。废油脂、餐厨垃圾主要为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剩饭剩菜泔水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文献所产生的废文献纸张,应统一收集,定期外售。 | 西安市环保局莲湖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