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09.12.2015  12: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纺渭路拓宽改造工程(高陵界至秦汉大道段)

西安市国际港务区、灞桥区

西安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工程位于西安市国际港务区,起于高陵鹿苑大桥河堤以南高陵与灞桥区交界处,终点接秦汉大道,全长5.295km,设计时速60km/h,设计规划红线宽60m,采用四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市政道路。

工程占地501.1亩;涉及路基挖方10.01万m 3 ,路基填方11.1万m 3 ,路面工程13.2万m 2 ,雨水工程5295m,污水工程5295m,绿化工程5295m,照明工程5295m,下穿货运铁路1处,下穿高速铁路1处,配套进行绿化及道路安全标志牌安装工程。总投资约7.88亿元,工程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全面完成。

 

一、 施工期

⑴环境空气:拌合站在地面风速大于四级时尽量停止施工作业,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采取工棚堆放或遮盖等措施,同时场地内应采取洒水措施,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拆迁、道路施工现场采用彩钢板围护;拆迁民房时采取封闭施工法,同时洒水,以减少粉尘飞扬。对于新建路段中碎石、块石料等堆场也应采取每日定期和不定期地喷洒水雾的方式进行防护,也可对其进行加盖来防止扬尘的产生。

⑵ 声环境: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等措施后,可降低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⑶ 水环境:施工营地餐饮污水需经隔油处理后方可和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或由附近农民运走作为肥料;对施工泥浆水进行过滤沉淀池处理回用,机修、洗车废水,污染因素是石油类和悬浮物,建议采用沉淀池沉淀后再用油水分离器除油后回用,禁止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⑷固体废物: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弃土、弃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

(5)生态环境:根据区域环境特点,工程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分为防治措施和恢复措施,包括植被恢复措施、耕地保护和补偿措施等。在采取了相应措施后,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得到一定缓解、补偿和恢复。

二、运行期

(1)针对项目路面上行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采取的措施有: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降低路面尘粒、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大力推荐使用清洁燃料 ,并且使新敏感点远离路线等措施可避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2)(区域企业产生的废水)经项目修建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港务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路面径流通过道路旁边设置的雨水管线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渭河。

(3)根据运行期噪声预测结果,考虑到项目交通噪声的影响,合理确定建设布局、加强建筑物隔声、控制行车噪声、制通行车型及车速等措施,使道路附近环境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要求。

(4)运行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区内人群产生的生活垃圾,路旁设置的垃圾箱进行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圾填埋场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道路运行期应加强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剪和维护,使绿化植被美观,改善道路沿线景观效果。

 

西安市环保局

灞桥分局

(029-83532964)

港务区分局

(029-8333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