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关于2016年9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41269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华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雁塔区北石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华洲城DK-4南区) | 西三环以东、昆明路以南、皂河以西、规划路以北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雁塔区北石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华洲城DK-4南区)共涉及6个地块,各地块由规划市政道路分割开,DK-3为北石桥村村民安置部分,其余地块均为房地产开发建设。6个地块,除DK-4、DK-6外均已单独做过环评,且都已取得批复;DK-1、DK-3已交房,首期已经验收;DK-2、DK-5正在建设,DK-6还未开始开发。本次环评只对DK-4南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9227.57m2,规划总建筑面积194835m2,为13栋高层住宅楼以及裙房和沿街商业,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等设施。 | 项目营运期地下车库汽车排放的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CO、THC、NOx等,设1套机械排风系统,排气频率不低于6次/h的情况下,排放的浓度均较低,同时评价要求地下停车场排气口设计高度高于人群呼吸带,即离地面2.5m以上,并在人群活动较少的地方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居民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经集中烟道通至建筑顶部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居民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大部分(部分通过厨窗排放)和厨房油烟排入楼内的独立排烟烟道,再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组使用频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小,排烟道排放,朝向避开住宅楼和人群易聚集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商业楼需预留公共烟道,餐饮项目产生的油烟应经过商业楼设置的公共烟道排放。本环评要求项目引进的餐饮单位应单独另行环评;公共厕所在选址时应尽量选在距离居民楼较远处,公厕排放的硫化氢和氨气等恶臭污染物极少,恶臭污染物经扩散、稀释,不会对公厕周边环境造成恶臭污染。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74.29t/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4座,共40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柴油发电机、水泵、地下车库排风烟机设备均布置于地下室设备房内,经设备间及墙体阻隔,并对泵和调压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另外,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风机出口采用吸声措施;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振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振钩固定,以防刚性振动引起的噪声。通过采用以上措施,项目配套设施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总量2031.4t/a。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存放,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并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废书报、纸质包装物、塑料、金属和玻璃瓶类等进行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场进行处理,对环境污染影响很小。 由工程污染分析表明,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运营后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等,在严格采取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该建设项目于该地区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