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0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7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长安1#热源站改扩建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北紧邻四季长安小区,南临韦曲建材街,西邻空地。
| 西安市长安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 位于西安市长安新区政务办公中心以北西安市长安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原厂区内,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包含2台50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和4台3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约300t/h)及相应脱硫除尘脱硝设备,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脱硫采用石灰湿法脱硫,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与SNCR法联合脱硝工艺,新建封闭干煤棚一座。项目已于2013年底建成,本次为补做环评。
| (一)本项目已于2013年底建设完成,本次为补做环评,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二)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 2 和SO 2 ,烟气先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再经石灰法脱硫工艺脱硫,处理后的烟气经两座高80m、内径2.6m的烟囱排放。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与SNCR法结合的联合脱硝工艺。综合除尘效率≥99.5%,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90%,综合脱硝效率≥65%。根据预测,报告书认为项目对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项目燃煤贮存设计采取全封闭式贮煤场,输煤系统采用密闭皮带栈桥,3台齿辊式破碎机设在封闭煤棚内北侧,利用推煤机来供煤。项目用煤大部分由供煤单位负责将煤破碎好,仅在燃煤较大不符合进炉燃烧要求时在厂区内进行破碎,项目采用喷淋方案,只要对煤堆定时喷淋、含水率严格控制,贮煤场在一般情况下,起尘量很小,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 (三)本项目建成后,新鲜用水量约为1440t/d,其中软化水处理系统产生离子交换器正反洗废水约47.0t/d,该部分水可回用于脱硫系统。锅炉排污水(36t/d)经冷却沉淀后,部分(10t/d)用于厂区及干煤棚洒水降尘,其余(26t/d)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系统废水进行循环使用,少量脱硫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煤加湿水。项目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新增量,由于一期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排(员工食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不满足相关排放要求,因此报告要求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COD、SS)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鼓风机入口采用加装消声器、引风机入口采用更厚的保温材料。把鼓、引风机组安装在较重的基座上,基座下设隔振垫或弹性衬垫。鼓风机、引风机分别置在隔声室内,用通风管将它们与主机相连接,在隔声室顶上或墙面上开设进气口,并安装消声器供机房进风使用。泵体管道加装消声器等相关的噪声处理措施。水泵机座与基础使用阻尼钢弹簧减振器连接;水泵加隔声罩,罩内加排风机作为强制通风,同时加装进、排气消声器。锅炉房墙体采用吸声材料、隔声门窗,在锅炉房四周墙壁上敷设超细玻璃棉,厚度为25mm,布置成垂直形式,风机房内墙壁敷设隔声材料。对水泵房墙面及吊顶做吸声处理;设隔声门及隔声窗;为了隔绝振动及固体声传播,在地面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水泵的进出管道上安装橡胶软连接;室内所有管道进行悬空处理,安装阻尼弹簧吊架减振器及管道支撑减振器;室内如需安装排风扇,排风扇需加装消声百叶;脱硫工艺间内的罗茨风机安装消声器。根据报告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主要声源昼、夜间对东、南、西、北厂界的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经采取措施后,主要声源对敏感目标四季长安、风憬天下、京科花园昼、夜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存储于渣库,由西安市长安区沣滨建材厂回收再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存储于灰仓,由安市长安区沣滨建材厂回收再利用。脱硫废渣出售给西安市长安区沣滨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无新增员工,因此无生活垃圾新增量。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029-85292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