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31.12.2014  23: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3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华山中医皮肤病医院项目

本项目东临西安市邮电局办公楼,西临文景路,北临纬三十路,南隔30m为邮政住宅小区。

甘肃荣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477m 2 ,设床位100张,建设包括皮肤科、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委托有辐射资质单位另行评价)、诊室、药房、库房、治疗室、输液大厅、病房、手术区、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0万元,占总投资的 5.3%。目前租用的大楼正在装修,项目将于2014年12月底正式投入运行。

(一)装修期间应严格选择装修材料。装修期间应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大楼原有排水系统;施工废水全部回用。装修阶段建筑垃圾送至西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由抽风机收集经污水处理设备内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管引至地面排放。报告书认为,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厂界浓度能够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本项目废水包括工作人员及病人生活污水、医院医疗废水等。检验室废水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其它废水采取新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水水质均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四)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二氧化氯发生器、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等。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接口采用软连接,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减振和消声处理措施后,报告书预测认为,项目厂界噪声昼、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外部噪声是项目西侧50m的文景路交通噪声。报告书预测认为,经过距离衰减后交通噪声对项目昼、夜间贡献值较小。

(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物、中药渣,分类收集,专用容器盛放、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设置专门贮存场所,高危险废物在交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临时存放场所设施危险废物警示牌,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栅渣、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陕西华荣万盛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安石羊食品科技工业园的A1#楼、A10#楼、A11#楼以及A12#楼的第四层。

陕西华荣万盛食品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9150m 2 ,主要建设内容为2条米皮生产线、2条面皮生产线、1条蔬菜清洗线、制辣酱及制馍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的1.54%。目前设备已经全部安装完毕,预计2015年1月投产。

(一)本项目购买西安石羊食品科技工业园的A1#楼、A10#楼、A11#楼以及A12#楼第四层,设备已安装完备,施工期已经结束。

(二)项目职工餐厅设6个灶头,炒辣酱操作间设10个灶头,油烟产生量分别为102.49kg/a、15.37kg/a,产生浓度分别为3.38mg/m 3 、0.51mg/m 3 ,油烟通过运水烟罩(油烟去除效率在85%以上)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口高出楼顶2.2m,总高度26.8m),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 3 的标准限值。

(三)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预处理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清洗水和蔬菜清洗水,污水产生量为108.69m 3 /d,预处理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清洗水和蔬菜清洗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由于本项目生产用水均采用纯水,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和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06)中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物、不合格产品、废油脂、生活垃圾和净水设备废滤芯、废滤膜、废活性炭等,产生量为141.007t/a。废油脂委托西安市环科废油脂利用有限公司统一进行外运处置,废过滤器滤芯、废滤膜、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由原单位进行回收。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废包装物、菜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泵机、风机、真空机等配套系统。报告表预测可知,本项目夜间不运行,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分局(029-8652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