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内部监督常态化
近年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内部监督工作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
案件监督规范化。认真查找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完善执法规范和行为规范,使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章可循,努力做到严格、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安全办案。去年以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所办的额自侦案件,全部实施了案前、案中、案后跟踪监督。采取询问案件当事人,走访发案单位,约谈群众代表等形式,听取案件当事人和发案单位对办案人员执法行为的情况反映和社会反响,发现违法违规的人和事,立即责令纠正、反馈,并作为干警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抽查了16件不捕、不诉和涉检信访件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组织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人员,进行交叉、走访审查,着力解决案件的实体、程序、运用法律及执法质量、作风、效果上存在的问题。做到一案一评制,提升内部约束力。
检务监督拓展化。把检务监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贯穿于作风、纪律、效能建设的始终。敢于、善于从“盯人”转到“盯权”上下工夫,力求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留死角。执行监督注意把握策略,不越位,着力保障队伍纯洁性,提高执法为民的整体素质。
监督形式人性化。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检务监督、机关考勤、工作效能建设。从治懒治散入手,着力解决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和懒散问题,提高整体工作绩效。
监督队伍网络化。在院外层面上,紧紧依靠县委、政府的支持,依托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配合,发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代表的作用,主动走出去广泛听取和征求他们对检察机关执行政策、法律,服务经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意见;在院内层面上,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政工、公诉、控申、侦监和自侦部门密切配合,着力解决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办;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规羁押案件当事人,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和律师;滥用检察权,以案谋利,收受钱物;违反规定扣押、冻结款物,或是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等问题。
监督检查日常化。做到日常监督与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相结合,电话抽查测评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着力解决监督措施不力不到位,流于形式的问题,提升监督层面更具体、更有效。
(作者: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刘世文 编辑:胡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