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九研究所星载天线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23.09.2014  1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九研究所星载天线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评所编制。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项目简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九研究所是我国大、中型天线系统的专业化研究所,主要承担着研制靶场导弹、卫星、飞船等空间目标的精密跟踪测量配套设备、空间有源目标侦察接收设备。为确保第三十九研究所承担的相关研制任务的顺利完成,第三十九研究所拟进行星载天线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共新建两个厂房,分别为装配测试厂房和特种工艺试制厂房,均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其中装配测试厂房(2500m 2 )位于南三环南侧丈八三路已基本建成的39所科研西区内,特种工艺试制厂房(1506m 2 )位于39所正在规划实施的草堂产业园卫星地面应用及电子装备产业基地B1区内,从39所科研东区搬迁原有的电镀、电铸线。整个项目总投资8895万元,建成后用于39所的研制型生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电镀(电铸)废水、酸雾净化喷淋塔废气及废水排放、电镀(电铸)槽渣、噪声影响和固体废弃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电镀(电铸)等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在产污点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喷淋塔吸收净化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有关排放标准。

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会造成地表水水质的破坏影响。

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 、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槽渣、污泥,废化学品容器、废酸、电镀废品、酸雾净化废碱液、生活垃圾等。其中电镀废品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卫生填埋处理;原料包装容器经收集后可由产品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槽渣、污泥、废溶剂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可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在外运处置前,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废物在车间内暂存的准备,专设危险废物的暂存区和污泥干化池,并按要求分别做好暂存区的防渗处理,场地周围设置有围堰,防止渗滤水造成对周围环境污染,或有条件情况下尽可能做到废物桶装或袋装的密闭堆放。

经以上处理后,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厂区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 、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项目各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较小,昼、夜间噪声预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5 、对生态的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正常生产时排放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因此,其建成运营后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6 、环境风险分析及事故应急预案

本项目生产涉及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但项目选址合理,生产工艺和设备成熟可靠,各专业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专业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对影响安全卫生的因素,均采取了措施予以消除,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九研究所星载天线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工艺、设备均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淘汰类或限制类项。

该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及条例的要求,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期规划区和草堂基地内。通过在设计期、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社会环境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后,可以有效的减轻该项目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厂内环境保护管理、保证污水处理等各类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刊登10个工作日起,公众可以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评所查阅《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九研究所星载天线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反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邮或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或建议。 

七、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邮编:710055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29-822025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2、建设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九研究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9-88779418

地址:西安高新区丈八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