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教育局:
按照《关于启动实施大学与高中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春笋计划”2014-2015年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2014〕2号)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春笋计划”终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春笋计划”2014—2015年度的工作进行终期评估,全面了解“春笋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春笋计划”实施的成功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期“春笋计划”工作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评估组织
省“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市“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评估的具体实施。
三、评估内容
(一)课题研究。
本次评估突出课题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 学员课题答辩。
各市“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春笋计划”2014-2015年学员课题成果答辩会方案(见附件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参加课题研究的学员进行终期答辩,答辩会要求全程录像。
各学科答辩委员会按50%的比例向省“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优秀课题,经专家委员会及“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评出“春笋计划”2014-2015年度优秀课题。
2. 课题研究总结。
内容包括:学员培养、课题选择、课题实施、课题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专家报告团和研究性学习。
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专家报告(科普报告、学术讲座)的总结,包括报告具体时间、内容、次数及学生的反映等方面;选修课(开设选修课、选修课专题报告)总结,包括开设选修课的具体时间、内容、方式及效果等方面;研究性学习总结,包括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内容、指导方式、成果及学生的感想。
(三)开放实验室。
主要包括实验室参观的频次、组织实施的形式、内容、以及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高中学校,要对本校完成的课题研究、专家报告团与研究性学习、参观实验室工作分别进行总结,这三方面内容的实施情况总结报各市“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形成的总结报告,报省“春笋计划”领 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有关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有序、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春笋计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根据终期评估资料列表(见附件2)要求,于9月底前将终期评估资料报省教育厅。
(三)省“春笋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陕西教育网”和“积学网”,对本期“春笋计划”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展示。
联系人:南 钢 电 话:029-88668959(兼传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春笋计划”2014-2015年学员课题成果答辩会方案.doc
2. “春笋计划”2014—2015年度终期评估资料列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