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20.08.2017  10:55

陕西省气象台2017年8月20日9时45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8月20-22日我省将出现两次明显降水时段。其中20日10时到21日10时宝鸡中西部、汉中西部将出现40-60毫米的降水;21日14时到22日14时榆林中南部、延安部分地方将出现50-80毫米降水,局地将出现100毫米以上的降水。

根据上述情况,9时55分省气象局决定立即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应急减灾处、科技预报处、观测网络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影视宣传中心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宝鸡、汉中市气象局立即进入(暴雨)Ⅳ级或Ⅳ级以上应急响应状态;榆林、延安、铜川市气象局加强监测会商研判,视天气发展进入Ⅳ级或Ⅳ级以上应急响应状态;其余地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及时响应,进入相应级别应急状态。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风险防御工作,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应急期间根据预案相关要求上报应急报告或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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