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聂树斌杀人、强奸案由山东高院复查

12.12.2014  21:39

    最高法12月12日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聂树斌简介: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

                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王书金承认自己为“聂树斌案”的真凶。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