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6月底前完成公车改革 接待用车一律取消

27.03.2015  11:51

汉台 网3月27日讯 (记者王雄)记者在日前召开的榆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了解到,榆林市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有效保障公务出 行,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据介绍,榆林市、县区党委、政府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保留符合标准的公务用车。

改革后,除了市四大班子办公室适当保留应急车辆,县区党委、政府可保留3辆机要保密、应急车辆外,其他部门确需保留应急、机要通信车辆的,不再配备到部门,建立服务平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可用于保障跨区域中远距离公务出行,也可用于地方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保障。市、县区适当保留调研车辆,用于保障党政领导下乡调研等活动。

接待用车原则上一律取消,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适当保留。

调研、接待用车以中巴车型为主。乡镇根据辖区面积、常住人口数量,保留1-2辆公务用车。

据了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要把握重点,抓住关键,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变机关自办交通的传统模式,转为向社会购买服务,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问责科学有效。

严格按照参改范围要求,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应改尽改。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依法做好涉改车辆的处置,按规定封存、上交处置车辆。对保留的车辆,要实行集中管理,健全日常管理使用制度,加强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