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曹欣同志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省妇儿工委办党支部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评选表彰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陕直工发〔2016〕21号)精神,省妇联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和办法,对推荐对象进行了综合评选,经会党组同意,拟推荐曹欣同志、省妇儿工委办党支部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
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曹欣同志的基本情况如下:
曹欣,女,汉,陕西省西安幼儿园教师兼工会文体委员。
自入党以来,该同志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勤奋扎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如一,尽自己的所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该同志主要事迹:
一、爱心,在心灵深处生根发芽。她埋头苦干、默默耕耘,用爱谱写了动人篇章。在日常保教中,给予性格孤僻的小朋友多一些关注、抚慰和鼓励,带回家洗澡、分享玩具等,并陪伴生病的孩子直至深夜。对患有自闭症表象的小朋友,利用班余时间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和家访,让其在当老师的小帮手,表演节目等,家长送来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二、智慧,在辛勤耕耘中绽放。她刻苦钻研,勇于承担,能依据《指南》,结合幼儿特点,设计教学活动,多次荣获月优胜班级和学期优秀班级。并作为主研人员参与了两个园级课题和一个区级课题的研究。多次赴榆林圆梦、蒲城孝通等幼儿园,进行专题讲座、教学示范等,完成结对帮扶工作。
三、真情,在公益事业中展风采。利用节假日她带着女儿去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给他们表演节目;给老人们剪指甲、梳头发,陪他们聊天等。连续6年参加慰问荣誉军人的演出;为灾区捐款3000余元,衣物170余件。
该同志所获荣誉:
2011年:被碑林区教委评为教学说课比赛三等奖;
2012年:论文《奥尔夫音乐教学》发表于国培书籍,被幼儿园评为2011年度考核优秀和园长基金的奖励;
2013年:被碑林区教委评为“师德先进个人”,被幼儿园评为2012年度考核优秀和文明职工称号;
2014年:被碑林区教委评为教学赛教二等奖,教学活动设计《一棵小苗》获碑林区教委三等奖,被幼儿园评为2013年度考核优秀和文明职工称号;
2015年:被陕西省妇联授予“优秀党员”称号,被幼儿园评为2013年度考核优秀和文明职工称号。
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省妇儿工委办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如下:
妇儿工委办支部是我会12个支部中唯一一个联合支部,成立于2012年,由1名厅级领导、妇儿工委办和机关党委两个部门共7名党员组成。2016年3月29日,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五星级党支部”荣誉称号。
该支部主要事迹:
多年来,该党支部紧紧围绕“抓党建、强根基、聚合力、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三型”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涌现了一批工作亮点,创建了特色工作品牌,深入推动全省妇女儿童发展,实现党建、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一是力破发展难题,进行公开承诺。针对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从2013年开始,整合力量,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惠及妇女儿童的十件实事项目,受益妇女儿童数百万人。二是关注妇女健康,创新促进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贫困妇女“两癌”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与省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两癌”免费检查和陕西女性宫颈癌健康促进等项目,五年来已有300万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救助“两癌”贫困妇女2826人,推动形成“两个全覆盖”的“铜川模式”。三是推进“两个规划”实施,取得效果显著。妇女儿童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经达到规划终期目标,妇女儿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该支部所获荣誉:
2012年:被省妇联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国务院妇儿工委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3年:被省妇联评为机关工作优秀奖。
2014年:被省妇联评为机关工作优秀奖。
2015年:被省妇联评为机关工作优秀奖;被省妇联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期内(6月7日至6月14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会机关党委反映。
受理处室:机关党委
受理电话:85581973
中共陕西妇联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