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农业局就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在2015年印台区村“两委”即将按期换届选举之际,区农业局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要求,印发了《印台区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从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对象、范围、内容及方法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审计活动从2015年1月10日至3月10日进行;二是审计对象为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人员及参与村级经济活动的村委会成员;三是审计范围为2012—2014年度村干部任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等,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前追溯审计,对有上访投诉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四是审计内容为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五是采取以镇(办)审计和区级抽审相结合的审计方法开展审计:①各村两委会在换届选举前先开展自查、自审,自查自审情况各村两委会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办农经站。镇办组织对届满村民委员会任期内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集体债权债务、征地补偿款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区农业局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对重点村进行审计。②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区纪检司法机关处理。③各镇办要为每个村建立一个审计档案,将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底稿、谈话材料等全部装订存档,并及时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上报区农业局。④审计人员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尽职尽责,严禁向被审计对象“吃拿卡要”、索要财物,严禁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严禁接受审计对象财物、宴请等。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审计人员,要依法以纪严肃处理。
本次审计以监督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行经济责任为切入点,以规范管理村级资金为重点。通过审计,查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检查村干部任期目标执行情况,对村干部做出合理评价。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财务管理走上规范化、透明化、法制化轨道,为考核、评价和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